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爆破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爆破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苏价工[2001]189号 2001年6月18日)


盱眙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继续执行爆破服务费标准的请示》(盱价发[2001]22号)收悉。
  鉴于你县实施统一爆破作业服务,一年来试行情况良好,减少了矿山安全事故的发生,避免了爆炸物品流向社会,保证了社会治安稳定和公共安全,同时还减少了采矿单位的成本支出。因此,同意爆破服务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即每吨石料0.42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