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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
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1]6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一年七月二日

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意见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1999年我市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工作以来,取得了较好成效,为确保我市交通安全畅通、促进治安秩序好转、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改善投资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创建平安大道工作已经成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形象工程”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工程”。根据公安部《关于2001年全国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为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动态公路交通和治安管理工作机制,我市创建平安大道工作要以“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警务保障有力,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我市境内的国道、省道创建为平安大道。国道210、319线今年底实现达标,接受公安部的检查验收;启动国道212、318、326线的创建工作,力争2至3年内达标。境内既有国道又有省道的区县(自治县、市)在抓好国道创建工作的同时,选择重要的省道开展创建工作;境内没有国道的区县(自治县、市)要选择1至2条省道开展创建工作,力争3至4年内实现达标。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是:
  (一)交通安全畅通
  1.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社会治安工作要取得明显进步的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特大恶性事故不断上升势头的要求,努力做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不发生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特大交通事故。
  2.强化路面执法检查,禁止严重超载客货车辆上路行驶,确保严重超载车辆不出市、不出区县(自治县、市)。
  3.杜绝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
  4.取缔违章占道和马路市场,彻底根除在公路上打场晒物、挖沟排水等违章行为,确保通过场镇车辆、行人各行其道,赶集天车辆通畅。
  5.及时有效地疏导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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