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核定乌鲁木齐
至奎屯、石河子快速客运票价等问题的通知
(新计价工[2001]912号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自治区公路运输管理局:
你局新运计财(2001)19号《关于申报审批豪华客车运价率的报告》收悉。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乌--奎快运联营公司购置的12辆金华北方福来“NEOPLAN”牌BFC6110FC客车,经营乌鲁木齐至奎屯高速公路快客运输,该车型经你局评定为高一级大型客车,按现行中、高级客车运价率的有关规定,并考虑高速公路收取过路费因素,经研究,乌鲁木齐至奎屯快客试行票价核定为38元/张,试行期半年,期满正式核定。
二、鉴于乌鲁木齐至石河子快客票价试行期已满,经对试行期执行情况的调查后,现正式核定为25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