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企业信息化工作
领导小组的《吉林省企业信息化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1]32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企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吉林省企业信息化工程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吉林省企业信息化工程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关于加快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的精神,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提高我省企业现代科学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实现“十五”期间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特提出吉林省企业信息化工程实施意见。
一、实施企业信息化工程的重要意义
企业信息化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21世纪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我省企业信息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采用先进信息技术,改变落后、传统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有利于企业实现管理创新。发挥信息技术的资源整合作用,改进产品和服务,将为实现企业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提供有效保障。随着我国加入WTO,企业将更多地融入世界经济,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是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集团实现跨国经营、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重要条件。我省是老工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所占比重小,传统产业改造任务重,实施企业信息化工程尤为必要。
改革开放20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我省企业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一些企业通过运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制造技术,增强了产品开发设计能力,提高了产品的档次和质量;有些企业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有效地整合了企业内部资源,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也有些企业正在通过国际互联网不断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的企业信息化程度不高,企业之间差距较大,信息化进程缓慢。主要表现:一是对企业信息化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摆到应有的位置上来;二是缺乏资金投入,技术力量薄弱,企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相对滞后;三是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水平普遍不高;四是应用系统的开发与实际应用存在脱节现象。这种状况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大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尽快改变我省企业信息化现状,以迎接经济全球化和新经济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