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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中区新重庆广场室内停车库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中区新重庆广场
室内停车库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1]476号 二00一年七月三日)


重庆华兴物业管理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重庆广场室内停车库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你司申报:新重庆广场室内停车库为上下二层,设置有两个出入口,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停车位408个,设置有自动防火监测预警装置及完善的消防喷淋系统;有专门管理设备的值班用房,专业的停车库管理人员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和新重庆广场室内停车库具备的条件,同意你司新重庆广场室内停车库按一级收费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室内停车库收费标准:
  1、小型车:2小时以内每小时5元;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2元计收;12小时内不得超过20元;24小时内不得超过40元;超过24小时以上连续停车收费一律按每小时2元计收。
  2、大型车:2小时以内每小时6元;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3元计收;12小时内不得超过25元;24小时内不得超过50元;超过24小时以上连续停车收费一律按每小时2元计收。
  3、摩托车:2小时以内每小时1元;4小时内共收3元;12小时内共收5元;24小时内共收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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