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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关于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实施方案

  (七)整顿道路交通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确保运输安全。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对客货运输场站周围路段、地域以及城市道路两侧的车辆和业户进行重点清理,为客货运输场站的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环境;公安部门对客货运车辆争道抢行、强超强会、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妨害行驶安全的行为要从严查处,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三、切实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
  交通部门负责全市清理整顿道路客货运输秩序工作,建设、财政、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工作领导和协调,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市政府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公布)并成立五个专项工作小组:
  清理收费项目工作小组:由财政、物价、公安、交通、城建、监察部门组成,物价局为组长单位。
  清理非法经营工作小组:由公安、交通、工商、物价部门组成,交通局为组长单位。
  清理运输秩序工作小组:由公安、交通、工商、城建、公用部门组成,交通局为组长单位。
  整顿交通秩序工作小组:由公安、交通、工商部门组成,公安局为组长单位。
  政策法制工作小组:由计委、经委、公安、交通、政府法制办组成,政府法制办为组长单位。
  清理整顿期间,由各组长单位牵头,完成专项清理任务。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
  (二)清理整顿的步骤
  清理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7月底前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做好清理整顿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这次清理整顿的意义、目标、措施、步骤进行广泛宣传。8月1日至10月底为清理整顿阶段。各有关部门按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全面地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完成清理整顿目标和任务。市政府将于9月中旬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巡回检查。12月底前为检查总结阶段。对全市道路客货运输秩序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
  (三)清理整顿的保障措施
  1.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明确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各自的职责,切实加强清理整顿工作的协调和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沟通情况,搞好协调工作。
  2.清理整顿期间,市政府将组成专门检查小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全市清理整顿工作的信息交流,及时上报、传达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促进清理整顿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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