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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生委《关于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计生委《关于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委办发[2001]59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杭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在乡镇行政区划

调整中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九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生育水平持续下降,计划生育整体水平居全省先进行列。在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科学管理等方面有了新的进展,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机制逐步形成,为杭州市改革开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但是,今年以来,通过对乡村两级工作调研和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暗访,发现有些乡镇领导及干部由于受行政区划调整、换届等因素的影响,思想波动较大,放松了计划生育工作,经常性工作能拖则拖,致使年初确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滞后。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
  一、对违反生育政策的历史遗留问题未作认真清理。该征收的不征收,该处罚的不处罚,存在做“老好人”的现象。
  二、对村工作指导不力。个别乡镇至今已有6个月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低,孕环情监测不到位,计划外出生有回升的趋势。1—5月份,全市计划外出生279人中,有142人未落实避孕措施,占总数的50.9%。
  三、计划生育统计台账、报表混乱,且存在乡包办代替村的行为。
  暗访中发现个别乡镇存在计划外出生瞒报、虚报情况,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将直接影响今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完成。
  四、外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底子不清,措施不力,处于放任自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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