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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停止药品价格登记的通知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停止药品价格登记的通知
(黑价格字[2001]121号 2001年6月28日)
各行署、市、县物价局,省垦区物价局:
根据
国家计委《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
》、《
国家计委定价药品目录
》和国务院体改办等部委局《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黑龙江省物价局于2000年12月26日起取消药品价格登记,同时废止“黑龙江省物价局药品价格登记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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