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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延长郑州、洛阳铁路分局货物运输代理收费标准试行期的批复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延长郑州、洛阳
铁路分局货物运输代理收费标准试行期的批复
(晋价管字[2001]179号 2001年7月12日)
郑州铁路局:
你局《关于申报我局中原、中铁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货运代理收费的请示》(郑价办[2001]1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鉴于批复你局河南中原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洛阳中铁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在山西省境内管辖区域运输代理收费标准(试行)的执行时间将到期,经研究,同意将我局晋价工字(2000)第277号文件的试行期延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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