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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物价局关于长春市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济适用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批复
长春市物价局关于长春市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经济适用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批复
(长物价[2001]100号 2001年7月4日)
长春市中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经济适用住房平均销售价格及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
你公司建设的中峰小区(惠工路立交桥东、原电炉厂西厂区,通安路4号)平均最高销售价格(合税价格,下同)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50元。楼层朝向差价,一、二、六层为每平方米1480元;三、四、五层为每平方米1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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