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05年,形成完善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为妇女儿童提供适时、便捷、优质的妇幼保健服务。
支持性指标:
1、保持98%以上的计划疫苗全程接种率,逐步扩大预防接种的免疫种类。
2、逐年降低儿童贫血发病率,重点将1岁儿童的贫血发病率控制在10%以下;
3、努力降低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重点遏制儿童肥胖率的上升趋势,到2005年将儿童肥胖率控制在15%以内。
4、中小学生体锻达标率提高至90%以上。
5、将中小学生的视力不良率控制在40%以下。
6、小学生龋齿填充率达到70%,12岁龋均只数小于0.8;15岁儿童牙龈炎发生率控制在35%以下。
7、中学生接受青春期教育率达100%。
8、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和儿科医生的心理咨询持证上岗率分别达100%。
9、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提高到90%以上,出生缺陷儿发生率降低至9‰以下,逐年降低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
10、将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提高到80%以上。
11、建立和健全社区妇幼保健网络,使0~7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
12、生殖健康教育知晓率提高至80%以上。
策略和措施:
1、全面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工作,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组织儿童保健、儿童心理、儿童教育、社会学等方面的专家,在2005年前开展一次全市性儿童心理健康和单纯性肥胖症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对策研究。各区县保健机构,逐步开设儿童心理和肥胖症的咨询门诊,对行为偏差及肥胖症的儿童给予必要的疏导和诊疗。
2、建立以医疗保健机构、学校、社区为一体的健康教育体系。着重加强对新婚学校、孕妇学校、0~18岁以下儿童家长学校等载体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教育指导质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媒体,加强妇幼保健专题、专栏宣传,开辟多层次、多形式和全方位的健康教育传播途径。建立多形式的市民咨询热线电话,开辟网上专栏,提高全市不同年龄层次的市民对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知识的知晓程度。
3、整合社会资源,有效地控制并降低儿童近视率和龋齿率。学校(包括幼儿园)每学期要用不少于一周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用眼和口腔卫生的宣传教育。要重视抓好学生的读写姿势的指导,保证教室的采光达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将预防近视和龋齿的宣传教育纳入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家长有责任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加强正确的儿童营养摄入指导和宣传,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在学校、社区、家庭中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修订完善“学生体育锻炼的标准”,依此进行科学的指导,逐年提高学生体质。
5、巩固儿童住院基金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患重病儿童的及时治疗和康复。
6、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能力。重点扶持、建设产前诊断中心和遗传病诊断中心,降低新生儿疾病发生率。每年确立l~2项全市性有关儿童健康的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协同攻关,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提高优生科技水平。推行“母亲安全”工程,促进自然分娩的普及。继续做好宣传和巩固四个月以内的母乳喂养工作。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社区工作的议事日程。形成由街道(乡镇)、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和管理网络,使优生、优育、优教的儿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落实到社区,深入到家庭。
7、努力发展本市残疾儿童康复保健事业。完善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设残疾儿童康复保健专科,对残疾儿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
8、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和《
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较完善的母婴保健监督执法体系,依法对有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实行许可制度。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堕胎、弃婴等对妇女儿童健康带来损害的违法行为。加强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工的劳动保护,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中孕产妇和婴幼儿的服务和管理。
9、加强全市妇幼保健服务网络的建设。逐年增加各区县育龄妇女的妇幼保健费用,巩固和发展妇幼保健机构的三级网络,改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条件。加强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
(二)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形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社会化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