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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中国联通黑龙江分公司公用电话资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中国联通黑龙江
分公司公用电话资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1]122号 2001年6月28日)


中国联通黑龙江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联通黑龙江分公司公用电话资费标准的请示》(中国联通黑营字[2001]17号)收悉。为了方便广大用户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对公话的需求,发挥移动通信方便、快捷的特点,你公司拟开办固定公话和移动公话业务。根据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信部联清[2000]1255号)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固定公话
  无人值守和有人值守
  市话:首次三分钟为0.40元,三分钟以后0.20元/分钟。
  国内、国际长途:拨打国内为0.07元/6秒;拨打港、澳台为0.20元/6秒;拨打国际电话为0.80元/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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