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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停止使用陕U车辆号牌的通告
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停止使用陕U车辆号牌的通告
(二00一年七月十日)
为了加强机动车辆管理,根据车辆管理规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停止使用陕U号牌,特通告如下:
一、
凡悬挂陕U号牌的车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止,一律按属地管理原则办理车辆档案转籍手续,换发当地民用号牌。
二、
车辆档案转籍工作,结合2001年度车辆检验一并进行。各车主单位在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前,按系统到西安市外运检测线(西安市北郊经济开发区凤城二路23号)送检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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