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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省道347线清远市英德浛阳段浛洸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省道347线清远市
英德浛阳段浛洸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粤费[2001]11号 二00一年七月十一日)


清远市物价局、交通委员会:
  《关于省道347线清远市英德浛阳段浛洸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标准的请示》(清市交报[2000]8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你市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政府令1998年第34号、省政府办公厅粤办函[1996]719号批复,同意省道347线清远市英德浛阳段(平原及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全长约45.1公里)改建工程建设竣工通车并交付验收后,设置“浛洸收费站”,对过往车辆双向收取通行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根据省政府令1998年第34号规定,收费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审计、统计、票据管理制度和报表制度。该收费站统一使用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票据。收取的通行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除按规定比例扣除管理费和维修费用外,全部用于偿还省道347线英德浛阳段改建工程贷款本息;还清贷款本息后即停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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