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一些突出价格问题进行整顿,进一步加强价格管理。继续着力整顿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各地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药品市场价格的治理整顿,坚决制止药品产销企业虚列成本、虚定价格、虚开发票、价外让利、隐形促销等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的价格秩序。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价格行为,通过招标采购降低药品价格。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原来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规范和调整。取消、归并各种分解收费、重复收费项目,有升有降的调整有关收费标准,统一按国家规范制定3904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并明确每个项目的具体内涵。今后,凡未列入《规范》的收费项目,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设置与收费。在调整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切实加强各医疗机构的收费管理,在全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在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取消医技和临床科室划价权,全面推行医药分开核算制度。按照国家计委和省政府的要求,下半年要集中精力对住房建设中的各种收费、对涉外企业收费和对企业改制中的收费进行集中清理,取消、降低一批收费项目和标准,并进行跟踪检查。
六、坚决制止利用价格、收费手段进行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的行为。要按照国家计委的统一部署,认真清理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重点清理带有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内容的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规定。查处利用价格、收费手段进行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方面的案件。对以歧视性价格和收费方式及其他手段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七、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修订省级政府定价目录,放开已经形成市场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保障经营者的依法自主定价权。推进垄断行业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引入竞争、打破垄断创造条件。该放的价格要放开,该管的价格要管住,努力从体制上为价格秩序的根本好转创造条件。减少行政性审批,能精简的尽量精简,可改为备案的要改为备案,需要保留的要简化程序、规定时限、改进服务。
八、倡导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配合“四五”普法,宣传价格和招投标法律法规,宣传有关价格竞争的规则,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遵守价格法律的自觉性和抵制价格违法行为的能力。以制止价格欺诈为重点,按照省计委的统一安排,扎扎实实在全省开展明码标价“五个一示范”活动,即一条示范街,一个示范医院,一个示范市场,一个示范旅游景点,一个示范电信企业,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