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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内河航标细则
江苏省内河航标细则
(苏交航[2001]6号)
各市交通局:
为保障我省航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提高航道的通航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
》、交通部《
内河航标管理办法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参照兄弟省在航标技术管理方面的经验,我厅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江苏省内河航标细则”并随文下发。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省交通厅航务局1988年12月发布的《江苏省内河助航标志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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