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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北区皇冠东和花园室内停车库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渝北区皇冠东
和花园室内停车库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1]474号 二00一年七月三日)


重庆东和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皇冠东和花园室内停车库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司皇冠东和花园室内停车库总面积为4618平方米,停车位约186个;车库的各种标识清楚,配置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和自动化收费刷卡系统,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管理的值班用房及管理的规章制度,24小时接待服务。根据皇冠东和花园室内停车库具备的条件,同意你司皇冠东和花园室内停车库按二级收费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室内停车库收费标准:
  1、小型车:2小时以内每小时3元;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2元计收;12小时内不得超过15元;24小时内不得超过30元;超过24小时以上连续停车收费一律按每小时2元计收。
  2、大型车:2小时以内每小时4元;超出2小时按每小时3元计收;12小时内不得超过20元;24小时内不得超过40元;超过24小时以上连续停车收费一律按每小时2元计收。
  3、摩托车:2小时以内每小时1元;4小时内共收3元;12小时内共收5元;24小时内共收8元。
  二、月租停车位在上述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范围内下浮,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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