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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海南育才职业技术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海南育才职业技术
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琼计价管[2001]784号 2001年7月24日)


海南育才职业技术学校:
  报来《关于申请学杂费住宿费等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收费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收费项目及标准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每生每学期13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期300元(含水电费,不住宿不收费);
  (三)课本资料费:由出版社发行的教科书,按定价收取;举办单位自编的辅导材料、讲义等按工本费收取。
  二、你校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方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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