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加强旅游宣传,努力把杭州建设成为全国旅游电子商务中心。实施“金旅工程”,以景区景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名特商店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形成功能先进、资源共享、互连互通的网上旅游市场体系,形成具有“吃、住、行、游、购、娱”和会议、展示、气象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多媒体综合动态查询系统及网上交易、结算系统。推进CA建设和支付系统建设,开展旅游电子商务交易与企业的网上运作。
四、搞活经营,支持旅游相关行业加快发展
11、落实国发(2001)9号文件的规定,对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实行与一般工商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由市物价局制定方案,办理报批手续后执行。在淡季和车辆检修时,旅游客车可按照实际需要按月办理临时报停营运,报停期间免收有关规费。
12、对旅游创汇实行鼓励政策。按涉外旅游企业实际创汇额,每创汇1美元,给予0.03—0.05元人民币的奖励;按涉外旅游企业实际结汇额,每结汇1美元,给予0.1—0.2元人民币的奖励(每年奖励比例实行浮动)。
13、简化旅游企业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经市政府批准公布,简化重点骨干旅游企业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以方便其开展经常性的对外旅游促销与交流活动。
14、支持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发展购物旅游。经批准,市区主要商业街和特色街上美化街景的“亮灯工程”用电,可接入路灯电网或给予适当补助,特色街内的户外广告拍卖收入中可返还一定比例,用于特色街的管理;先试点,后推广,在车站、广场、景区有计划地发展自动售货机。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到杭州落户,加强国内外知名商品品牌和先进管理经验的引进,切实做好杭州商贸与国际接轨的各项准备工作。
15、完善旅游特色商品的开发、生产、引进和奖励机制。每年举行杭州市优秀旅游商品征集、评比和展示展销活动,制订鼓励各旅游景点景区销售有杭州特色旅游商品的评比、奖励办法。在继承传统和创新的基础上,以美食节、厨师节等餐饮文化活动为载体,继续评审推出新的杭帮菜名店、名菜、名师,扩大“杭帮菜”的知名度。
五、优化服务,塑造旅游名城的好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