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杭州市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杭政[2001]1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实施“旅游西进”战略,推进现代化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建设,打响“游在杭州”、“创业在杭州”的品牌,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杭州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作如下通知:
一、突出重点,促进杭州市旅游产品上规模、出精品
1、对市政府确定需要重点支持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审批。绿色通道的操作程序由“旅游西进”领导小组召集市有关部门和投资办证中心研究后制订,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2、对市政府重点支持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实施以下政策:(1)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旅游项目或成片绿化用地,允许其不搞基本建设部分的土地,由集体土地所有者以农用地租赁方式直接供地;(2)旅游项目(不包括宾馆、饭店、商店)和绿化用地,允许集体土地所有者与投资者成立项目公司联合开发,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3)旅游项目用地需要出让的,可以采取一次性审批,再按建设规划分期出让、分期付款和分期发证;(4)旅游项目用地采用国有土地租赁方式供地的,按应缴土地出让金和当年土地还原率计缴年租金;(5)对市政府确定引进的重点大型旅游项目的山林和绿化用地,可以采取同期划拨或租赁方式供地;(6)对成片的旅游休闲度假开发区块,在做好控制性详规的前提下,实行公开招商,择优选择投资者。
3、对西溪湿地生态旅游区、运河文化带、湖滨特色街区等文化、生态保护敏感区块,项目总体方案审查通过后,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在建设和管理上对区和项目专家组适当授权,简化审批手续,并根据各项目对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的改善程度,在公开招投标,公平竞争择优的前提下,可区别现行财政结算体制采取不同比例的土地出让金返还等办法,支持重点区块的保护和开发建设。
二、交通先行,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4、建设“一个半小时旅游交通圈”,形成杭州大环线旅游交通。优先立项、重点支持2005年前完成以下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杭州绕城公路、杭州———千岛湖高速公路、杭州———昱岭关高速公路、改建05省道新淳线一级公路、彭樟线、桐於线、昌文线等;实现临安杭昱线与安徽黄山高速公路相接,淳安环湖公路与安徽省歙县相接,新320国道与衢州相接,330国道与金华兰溪相接,建设“黄金旅游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