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天耐小区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
(津价房地[2001]251号)
天津市天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耐小区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你公司在河北区天泰路52号承建的天耐小区住房的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拆迁户安置住房超过按还迁政策应还面积部分,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1850元向还迁户销售。
二、危改计划商品住宅,建筑面积32084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209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
三、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价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并于10日内填写《天津市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登记表》报市物价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