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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政府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2)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制定《关于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大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选人用人、思想作风和廉洁勤政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对因监督不力、下级单位“一把手”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追究上一级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同时,突出抓好对年轻领导干部、掌管人财物部门领导干部、执纪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用强有力的监督保证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规范施政行为,遵守党纪国法。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并加强督促检查。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巡视员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纪律追究责任,严肃查处用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5.强化干部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1)改进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认真落实干部脱产学习、在职自学、中心组学习制度,有针对性地办好各种类型的进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和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体系,把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拟任处(县)级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未能获得资格证书的,不能任新职。
  (2)切实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的调研和培训规律的研究,针对新形势新任务对领导干部素质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抓好《济南市“十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发挥党校培训的主阵地作用,进一步搞好党校的教学改革。进一步拓宽干部教育培训的渠道,加强干部培训的国内、国际合作,在国内外建立新的干部培训基地。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出国培训。改进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
  6.改革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
  (1)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宏观管理。制定下发《济南市2001—2005年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规划》,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取消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研究制定享受有关政治待遇的相关办法。对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包括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等)的领导人员,原则上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由投资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的党员负责人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并逐步实行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主席委派制度。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以及经营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对公司制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成员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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