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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
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的通知
(粤府办[2001]61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市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民政厅关于《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迳与省民政厅联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七月十九日

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


  自1998年省政府决定全省取消土葬区,全面推行遗体火化,并与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签订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3年实现三个飞跃的殡葬管理目标以来,各级政府积极推行以加快殡仪设施建设,提高火化率,清理乱埋乱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火化面逐步扩大,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文明、节俭办丧之风逐渐形成,全省殡葬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3年三个飞跃的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城乡两个文明建设。但是,全省殡葬工作仍存在同类地区发展不平衡,少数地方领导思想认识、工作措施不到位,殡葬设施建设缓慢,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滞后,“三道两区”坟墓专项治理工作停滞不前,骨灰违规二次土葬、二次办丧等问题时有发生。为使我省殡葬工作在今后5年有一个较大发展,跟上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步伐,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府[1998]67号)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今后5年,我省殡葬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广东实际,继续全面推行火葬,节省殡葬用地,破除封建迷信,倡导文明、简朴、节俭办丧事新风尚,为加快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基本任务
  今后5年,我省殡葬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巩固火葬工作成果,实现葬法与葬礼改革的同步进行,全面开展对乱埋乱葬坟墓专项治理工作,实行骨灰多样化处理,节约殡葬用地,改革丧葬习俗,促进我省城市化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实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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