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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外省专家特诊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南宁市
妇幼保健院外省专家特诊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1]173号 二00一年七月三十日)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你院《关于增设外省专家特诊费的请示》悉。为引进外省高尖精的医疗技术服务,你院开展人工助孕技术和宫腹腔镜介入性治疗等先进技术,定期聘请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和重庆医科大的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坐诊、带教手术等业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桂价费字[2001]368号),经测标成本,并借鉴外地的做法,按照病患者自愿选择医生的原则,同意你院增设外省专家特诊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80元(包含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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