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价局、南宁市卫生局关于南宁市
妇幼保健院外省专家特诊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价复[2001]173号 二00一年七月三十日)
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你院《关于增设外省专家特诊费的请示》悉。为引进外省高尖精的医疗技术服务,你院开展人工助孕技术和宫腹腔镜介入性治疗等先进技术,定期聘请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和重庆医科大的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坐诊、带教手术等业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桂价费字[2001]368号),经测标成本,并借鉴外地的做法,按照病患者自愿选择医生的原则,同意你院增设外省专家特诊服务收费标准为每人次80元(包含挂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