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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省委党校研究生学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省委
党校研究生学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价费[2001]151号 2001年7月20日)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
  你校《关于申请提高我校学历班次学费收费标准的报告》(校字(2001)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你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学费收费标准予以适当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由每生每学年2900元调整为3600元。
  二、文史类脱产本科学费标准由每生每学年2000元调整为2500元;走读生由每生每年1000元调整为1200元。
  三、文史类专科脱产学费由每生每学年1500元调整为2000元,走读生学费由每生每学年800元,调整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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