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全省就业训练中心调整改革工作的通知
(陕劳社发[2001]346号)
各地市劳动局,就业服务处(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加快技能人才的培养,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就业训练中心调整改革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加快我省人力资源开发的步伐,配合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全面实施我省劳动者技能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从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训练中心的培训质量和社会效益出发,按照职业培训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向和"调整布局、提高层次、突出特色、服务就业的方针,在职业培训,I整体改革工作中推进就业训练中心的调整改革工作,着眼于服务就业和劳动力市场需求,通过政策手段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力争通过2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基本形成全省就业训练机构的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1、调整布局结构。按照培训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要求,从构建职业资格培训体系的总体目标出发,统筹做好就业训练中心及社会力量举办就业训练机构的结构和布局调整,合理配置培训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2、调整专业设置。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依据职业分类和职业资格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专业结构调整,扩大三产专业,适度压缩部分过剩的二产专业,积极开办一产专业,大力开发新职业及社区服务方面的培训专业。
3、调整培训对象。扩大招生范围,结合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在继续招收初高中毕业生的同时,推动培训机构面向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以及其他一切有愿望参加职业资格培训,掌握技术技能的社会各类人员,开展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转换的能力。
4、调整培训内容。强化创新能力和实施操作能力的培养,增加实习教学中的科技含量。增强理论教学的针对性,对初高中毕业生进行比较系统的理论教学,增加计算机、外语等教学内容;对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的学员,可结合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进行理论教学。5、调整培训期限。根据培养目标,依据职业资格标准,适当调整培训期限。长短期培训相结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就业训练中心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部分专业,培训期限可调整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