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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全国计算机等级报名考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
全国计算机等级报名考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宁价费发[2001]145号 二00一年八月二日)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调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宁教函(2001)68号)收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现行收费标准是1995年制定的。近年来,由于考试成本不断上涨,收取的费用已不能满足全国计算机等级报名考务经费需要,为此,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全国计算机等级报名考务收费标准,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计算机等级卷面考试报名考务费每生每次由40元调整为每生每次50元;计算机等级上机考试报名考务费每生每次40元调整为每生每次50元。
  二、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教育部考试中心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572号)规定,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收费标准为每证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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