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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千明等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置千明等公路收费站的批复
(渝府[2001]146号)


市交委:
  你委《关于有关县道收费公路设置收费站点初审意见的请示》(渝交委文(2001)3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梁平县道公路云龙至复平段在金带镇设置千明收费站。
  二、同意南川市南川至木洞公路在南川城西设置新建收费站,在大观镇设置观溪临时收费站,待二期工程完工时拆除。
  三、同意江津市付家至四面山公路在距四面山镇1.5公里处设置四面山收费站。
  四、同意云阳渝巫路江口至沙沱段在云阳县沙市镇设置柿坪收费站,但必须与巫溪尖山收费站和云阳江口收费站的间距在20公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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