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天津市青华学校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津价费[2001]275号)
塘沽区物价局:
你局《转报<天津市青华学校收费标准>的请示》(塘价管[2001]14号)收悉。该校是经市教委批准成立的企业办学性质学校,鉴于其办学条件较好,投资额和各项办学费用支出较大,根据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举办普通中小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价费字[1996]第13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自2001年招收新生起,暂按以下收费标准试行:学杂费小学每生每学年6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8000元;高中每生每学年9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学校为学生统一代收代办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接此文件后,请通知青华中学到你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并请你局做好对该校收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