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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五)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初步形成。建立健全了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网络。新闻媒体更加关注残疾人事业。社会扶残助残意识逐步提高,全省上下逐步形成志愿者助残队伍。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有了突破,中等以上城市将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列入旧城区道路改造和新城区建设规划,并逐步实施。
  (六)加强了残联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调整了省、市、县残联的机构规格,理顺了管理关系。残联干部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广大残疾人工作者默默奉献,努力工作。
  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地区发展差距有逐步拉大的趋势,投入不足,残疾人事业未能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全省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二、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主要目标
  ——全省残疾人事业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广州、深圳、顺德市基本初步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完成广州、汕头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推进地区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残疾人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区残疾人生活基本实现小康,其他地区残疾人生活稳定,逐步达到小康。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使32万残疾人不同程度的康复;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失业登记的残疾人得到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就业率达到85%;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社会生活参与面不断扩大;社会福利有所提高。
  ——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优越。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维护残疾人的尊严和权利;普遍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社会公众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增强;健全法规和优惠政策,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
  ——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得到增强。继续建立健全社区残疾人服务体系,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实力,市、县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形成一支“人道、廉洁、高效”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残疾人自身素质普遍提高。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表彰自强模范,激励“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提高广大残疾人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参与社会生活能力,鼓励他们积极参政议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二)指导原则
  ——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现代化建设大局,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发展,使其与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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