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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杭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本科学生学费标准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杭州医学
高等专科学校本科学生学费标准的批复
(浙价费[2001]269号 2001年8月3日)


杭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你校《关于杭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本科学生收费标准的请示》(杭医高专(2001)48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杭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杭州师范学院的批复》(浙政函(2001)128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杭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杭州师范学院后,同意其招收的本科学生学费在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内由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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