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善一批中小学教学条件,适应国(境)外人员子女读书要求。
1.对重庆外语学校、重庆第七中学、人民小学、巴蜀小学、龙湖幼儿园等学校的国际部加强领导,改善办学条件,落实教师和教材,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管理手段方面适应国(境)外人员子女需要;开工建设重庆外语学校国际部综合大楼。由市教委负责。
2.抓紧推进香港耀中国际学校的建设;尽快建立2-3所真正具有国际水平的小学和幼儿园。由市教委负责。
3.鉴于聘请外籍教师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放宽涉外学校、有关学校国际部和语言培训学校外教聘任政策,提高工资和生活水平。加强对外语教师的培养,各中小学国际部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既懂外语、又懂专业的涉外教师。由市教委、市外办负责。
4.加强对外籍教师居住环境的管理。高校外籍教师宿舍由学校外事部门统一管理,确保外籍教师和专家居住环境舒适、安静、安全,其生活和工作不受外界影响。由市教委负责。
(四)加强涉外休闲娱乐设施建设,为国(境)外人员提供良好服务。
1.加快我市高尔夫球场建设。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尽快完成我市有关高尔夫球场向国家报批工作。
2.根据市场需求和“退耕还林还草”等政策,合理选址,规划我市高尔夫球场。由市规划局负责。
3.有针对性地为国(境)外人员规划建设一批文化娱乐设施,让国(境)外人员感到生活更加充实。由市文化局、市规划局负责。
二、切实做好我市引进人才的有关服务工作
人才是重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切实做好引进人才的有关服务工作是稳定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重要保障。为此,当前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尽快落实并发放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和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的岗位津贴。由市人事局负责。
(二)认真负责地安排好引进人才的配偶的工作。其中引进人才中的两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和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的配偶的工作,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在站博士后的配偶的工作,由市人事局协调解决。
(三)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和引进人才中的两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在站博士后子女的就学,由市教委协助用人单位妥善安排。
(四)由市人事局为来渝工作的“户口不迁、关系不转、来去自由”的外来人才发放“重庆市外来人才工作证”,并会同市教委、市公安局落实工作证的有关效用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