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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外来投资者和引进人才的服务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
外来投资者和引进人才的服务工作的意见
(渝府发[2001]6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来我市的外来投资者和引进人才越来越多。为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其作用,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改善在我市的国(境)外工作人员的居住、就医、子女读书、休闲娱乐等生活环境。
  目前,来我市工作、学习、研修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人员已从1997年的200多人增加到800余人。其中常住重庆的外国人551人,涉及41个国家。由于国(境)外人员的文化背景不同,生活方式不同,价值标准不同,以及我市的服务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在我市工作、学习、研修的国(境)外人员深感居住不理想、就医不方便、子女读书难、娱乐条件差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国(境)外人员居住小区规划建设工作。
  1.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按政府导向和市场需求相结合原则,在我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区等规划建设相对集中的国(境)外人员居住公寓;在加州科技园内规划建设留学生和博士生创业园。由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区等尽快提出方案,会同市计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外办、市外经贸委等研究确定。
  2.积极推进在北部新区规划建设使领馆区工作。由市外办、北部新区管委会,在今年年底拿出具体的方案。
  (二)提高市重点医院医疗水平,满足国(境)外人员就医需要。
  1.确定我市国(境)外人员就医医院。原则上大型综合性医院(含第三军医大学的3所附属医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都应作为国(境)外人员就医定点医院。由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并予以公布。
  2.建立国(境)外人员医疗保健服务管理体系。由市卫生局负责,会同市外事、公安、国安等部门,对涉外医疗机构进行评审。各承担国(境)外人员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要成立涉外医疗专家组,设立国(境)外人员就医固定诊室,配备外语导医人员,建立会诊和报告制度。
  3.整顿医疗机构内外环境。一是改善医院内部卫生条件,重点保证门诊和涉外病区的医疗环境;二是整治医院周边环境。由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4.进一步推进我市卫生医疗行业的对外开放。积极策划引进国(境)外(医院)公司与我市医院合作,按国际水准建立合资合作医院。由市卫生局会同市计委、市外经贸委负责落实,今年内要取得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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