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36种乙类中成药价格的通知
(浙价费[2001]266号 二00一年八月六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
国家计委“关于制定公布49种中成药零售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193号)精神,现将36种乙类中成药价格(详见附表一)以及13种甲类中成药其他规格品种的价格(详见附表二)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次公布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医疗、零售单位可降价销售。
二、附表所列品种,我省市场有其它剂型和规格生产、销售的,由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在8月25日前向省物价局申报,重新核定价格。
三、附表中GMP企业是指通过国家GMP验收并取得GMP证书的生产企业,具体企业的名单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GMP认证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