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水产业。加快建设种苗繁育供应体系和山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造鱼塘和开发利用大水面养鱼。在有条件的山区县建设胡子鲶、三角鲂、丰鲤等名贵水产品种的省级原种场和引种、保种、育种基地,在梅州、肇庆等地山区建设市级渔业病害防治检测中心。
5.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及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并应用开发生物工程为主的农业高新技术。加快推进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力争到“十五”期末,水稻生产机械化,机耕、机械动力脱粒和机械收割水平分别达50%、30%和70%;大宗经济作物生产逐步推广使用塑料大棚、节能日光温室、大型现代化温室三个层次的栽培设施;积极推广禽畜水产无公害集约化养殖设备和农副产品贮藏、加工、运输技术设备。
(二)因地制宜发展资源加工型工业
立足优势资源,围绕“山”字做文章,围绕“农”字求发展,通过开发山区资源,发展资源型和农产品加工业,继续支持山区小水电的发展,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布点建设若干大型转窑水泥厂和燃煤电厂。粤东山区侧重发展林果、陶瓷、工艺品、编织、制衣、制鞋及纸浆造纸等加工业。粤北山区巩固提高钢铁和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业、采矿业,稳定发展人造板、中药、卷烟等,适当发展无污染的轻工业。粤西山区重点发展石材、纸浆、化工等工业和采矿业。
加快发展轻纺、电子、森工、建材、机械和矿冶等工业行业,做大做强现有优势企业。创造条件承接珠江三角洲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和辐射,积极引进无污染的“三来一补”加工业。
推进工业体制创新。加快乡镇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鼓励以优势企业为龙头进行资产重组,大力发展民营企业,发挥多种所有制投资的积极性,搞活经营机制,提高山区工业企业资产运营质量和规模效益。
(三)大力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业
立足山区资源和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具有山区特色的服务业。
1.旅游业。积极开发山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农业观光游和林业生态游,创办生态旅游示范区,加快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做好规划,注重自然资源和文物保护的前提下,开发利用风景名胜区,同时建设一批集休闲度假、产业开发、环境保护和教育于一体的旅游点。粤东重点建设梅州雁南飞茶田旅游度假村,平远、蕉岭客家风情旅游区,丰顺汤坑温泉旅游区,龙川霍山、佗城、枫树坝旅游区,河源桂山森林公园,饶平滨海旅游区,汕尾红海湾旅游区,龙门南昆山旅游区和惠东滨海旅游区等。粤北山区重点开发韶关丹霞旅游区,英西走廊旅游区,乳源大峡谷、通天箩,连州古迹、连南瑶族风情和连山壮族风情等旅游区。粤西山区重点开发漠阳江春城、春湾旅游区,西江沿岸的云浮、新兴、德庆的“三龙”(悦城龙母庙、云浮蟠龙洞、新兴国恩寺龙山温泉)旅游区,封开县的渔涝山水、黑石顶自然保护区,怀集县的燕岩等景区。
2.商贸流通业。抓住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利机遇,积极拓展利用外资的渠道,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到山区投资商贸服务业。在东西两翼山区和西江走廊的中小城市、大宗农产品产地建立有一定规模、辐射力较强的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逐步形成贸易专业市场、综合市场、批发市场相结合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结合农村城镇化建设,推动城市商贸流通业走向山区,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商品流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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