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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山区开发“十五”计划的通知

  (二)奋斗目标
  到2003年,16个贫困县基本实现脱贫奔康,到2005年,全省50个山区县全面实现小康,山区与珠江三角洲等发达地区差距拉大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国民经济保持快速稳定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8.5%。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大产业比例调整为26∶42∶32;培育发展一批年营业收入超千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大幅度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有山区特色的骨干工业企业和拳头产品;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业稳步发展。
  ——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确保2003年韶关至广州、河源至惠州、梅州至深圳和2005年云浮至肇庆的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实现市到县通一、二级公路,县到镇通二、三级公路,在有条件通公路的自然村开通公路;电话机总数增加两倍,达680万部;新增水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以上,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降至10‰以下;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年均实际增长5%;贫困人口占山区总人口的比重下降到5%以下;实现“四个一”的农户占贫困县总农户的比重有较大提高。
  ——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初步形成农业龙头企业与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文化设施建设做到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镇镇有文化站和文化活动中心,村村有图书室,电视和广播覆盖率达10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毛入学率达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推广。
  三、发展重点
  (一)加快农业产业化
  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为重点,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按市场规律调整和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发展特色农业和订单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1.种植业。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依法限制耕地使用范围。巩固完善国家级和省级商品粮基地,根据实际需要,在山区建设一批粮食生产基地和扶持一批粮食加工龙头企业。调整品种结构,发展特色经济作物。健全农业良种引育体系,加快农作物良种生产基地、区域试验站、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和种子加工中心建设;大力发展优质稻和果蔬型甜玉米;积极发展油料生产,稳定糖蔗生产;扩大优质、无公害蔬菜的生产规模,继续发展反季节蔬菜;积极引育优质水果品种,稳定发展岭南特色水果;加快建设山区南药基地。粤东山区重点发展单丛茶、金柚及杂果等,粤北山区重点发展反季节蔬菜、花卉、食用菌等,粤西山区重点发展早熟荔枝、优质龙眼等南果和北运蔬菜基地。
  2.林业。有林地保持在720万公顷以上,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2.7亿立方米,其中,生态公益林226万公顷,一、二类生态公益林分别占35%和40%。建成商品林基地200万公顷。加快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中上游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在建设好生态公益林的同时,粤北山区重点发展竹、木本药材、工业原料林,粤东山区重点发展笋竹、板栗等经济林,粤西山区重点建设全省最大的经济林体系,发展松竹纸材以及笋竹、肉桂、板栗生产基地。
  3.畜牧业。加快畜禽良种工程和动物防疫检疫工程建设,健全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在稳定发展瘦肉型猪、肉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效益的草食型节粮畜禽,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好、开发潜力大的品种,形成规模化生产基地和畜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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