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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山区开发“十五”计划的通知

  4.扶贫开发成效显著。提前3年实现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绝对贫困人口发生率降到1%以下。1999年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177元,“九五”前4年年均递增7.7%。全省31个省定贫困县有15个摘了帽,3个国定贫困县全部达到国定脱贫标准,部分山区农村实现脱贫奔康,有16个山区县实现小康达标。
  5.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取得新进展。到1999年,山区县已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科技网络得到巩固完善,中等专业学校和各种技术协会培养了大批专业人员;大部分农村卫生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得到改造,提前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水平有所提高;文化设施建设有所改善,市、县、镇、村四级文化网络初步形成。
  (二)存在问题
  尽管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上述成就,但是与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仍在拉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贫困仍然是山区发展最突出的问题。目前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仍只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87.5%,其中年收入2000元以下贫困人口占山区总人口的13.7%,主要分布在16个贫困县、水库移民安置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脱贫奔康任务十分艰巨。
  2.生产生活环境差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石灰岩地区和水库移民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较差;高等级公路较少,公路网结构不合理,综合运输能力低,供电、供水、通讯等设施不够完善;城镇建设进展缓慢,中心城镇地位不够突出,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3.产业化和市场化程度较低。主导产业不突出,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较低。市场体系不健全,商品市场和资金、技术、人才、劳动力、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滞后,商品流通不畅,尤其是农产品卖难问题较为突出,山区各种优势资源未能充分开发利用。
  4.山区发展的软环境建设亟待加强。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尚未健全;市场经济秩序问题仍较突出;行政机构臃肿,办事效率较低。
  5.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中小学布局不够合理,办学条件较差,经济、技术、管理人才较少,依靠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较弱,吸引人才到山区工作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山区、贫困地区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全面实现脱贫奔康为总目标、总任务统揽山区工作全局。进一步发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科技和体制创新,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开发具有山区优势的主导产业;突出抓好以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以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为中心,加大扶贫力度;积极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注重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着力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山区社会的全面进步,努力实现山区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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