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
2001年度棉花收购指导价格的通知
(新计价农[2001]1101号 二00一年八月六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各地、州、市物价局、自治区供销社、兵团供销社:
根据自治区党委《第二十四次常委会议纪要》(新党常(2001)24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完善棉花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实现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平稳过渡和保护农民利益,自治区决定,今年对我区棉花收购实行指导价管理。自治区只下达标准级中准价,浮动幅度和等级,长度差价率,具体价格由各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现将2001年度我区棉花中准指导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绒棉收购中准指导价格
细绒棉标准级(3级28毫米)皮辊棉,全疆统一收购中准价为每50公斤400元。等级差率由5%调整为2%,长度差率由2.5%调整为1%,等级,长度差率详见附表一。各地以自治区确定的标准级中准价为基础,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当地标准级收购价格,再按等级,长度差价率计算出各等级具体收购价格。级内锯齿棉衣亏补贴各地按标准级价格的4%自行确定。
二、长绒棉收购中准指导价格
长绒棉收购价格继续保持与细绒棉1:1.3的比价安排,即长绒棉标准级(3级33毫米)中准收购价为每50公斤520元,等级、长度差价率由5%调整为2%详见附表二。各地以自治区确定的标准级中准价为基础,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当地标准级收购价格,再按等级,长度差价率计算出各等级具体收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