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查处教育、药品及医疗服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电信、铁路运输、煤炭运销等方面,以及住房、汽车、旅游等消费环节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今后五年内,对上述垄断行业和重点产品每年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七、深入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通过加强价格、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起以经营者参加、行业自律、新闻监督、消费者参与的价格、计量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八、突出重点,查处一批严重破坏价格秩序的大案要案。在全国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大环境下,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大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力度,抓住重点领域,抓住重点项目,抓住典型案件,严肃处理,公开曝光,震慑违法分子。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依法追究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树立价格行政执法的权威。
今年下半年,各地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市场价格秩序的整治工作:
1、开展全省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2、开展全省农村用电价格秩序专项整顿检查;
3、严肃查处住房建设、销售和物业管理中的乱收费行为。以建设系统、土地管理系统为重点,主要检查经国务院批准取消的47项住房建设收费项目是否已停止收取等。
4、组织开展对全省教育主管部门暨大中小学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拟于8月份启动,10月份结束,重点检查今年春、秋开学后所发生的收费行为。
5、组织开展全省粮食价格秩序专项检查。
6、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全面清理整顿汽车购买、落籍和使用环节的各种收费。
7、对省内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环境进行稽查,重点查处针对建设项目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
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新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当前经济生活中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各级物价部门要从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的重要意义,十分重视并深刻领会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领导工作,省物价局决定成立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领导组(名单附后),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调控处。各市(地)、县物价部门也应成立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区域内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