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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系统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系统信息网络融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省政府各部门的内部信息网络要以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主干网为基础,进行融合
  根据国办发(2001)25号文件要求,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的内部办公业务网(内部局域网)都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规划组织和统一的标准规范、必要的安全保密机制下,实现与省政府办公厅公用网络交换平台的横向连接,构成全省政府系统的省级专网,以保证省政府各部门信息网络之间的互连互通、资源共享和通信渠道畅通。同时,利用政务信息系统的三级主干网,完成与上下相应部门信息网络的纵向互联互通。对部分省政府部门已建的信息网络融合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工作性质、业务范围、管理体制、网络结构及建设规模等状况与省政府主干网基本相同的部门信息网,原则上要合并到省政府主干网,实现完全融合。与省政府主干网有部分重叠,又有所延伸的信息网络,视实际情况,可做部分调整,实现部分融合。业务独立、专业性较强的信息系统,暂不进行融合。今后,省政府各部门再建部门信息网络系统,都要根据全省政府系统信息网络建设的统一规划和标准规范,以省政府主干网络平台为基础,进行规划设计。省政府系统专网“融合”的前提是提高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专网的整体功能,尽快建成覆盖全省各市州、县(市)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宽带高速互联主干网络交换平台,使其能够满足政府内部办公业务和资源共享的需要。
  三、省政府各部门的外网网站要以政府公众信息网为基础,进行融合
  政府部门外网网站依托省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分两种情况进行融合:尚未建立网站的省政府部门不再独立建立公益性网站,统一由省政府网站提供服务,即:由省政府公众信息网服务中心协助未建站的政府部门建立二级站点,并提供虚拟主机、网页制作、动态链接等项服务。所建站点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工作由部门负责。对已经建立的公益性政府部门网站,区别情况进行处理,确有必要且专业性较强的网站,允许独立运行维护,但要加强安全、应用等方面的管理,并与省政府网站链接;信息量小,运行维护有困难的网站,逐步与省政府网站合并,建立二级站点,由省政府网站提供相关服务。这样“融合”可以避免政府部门外网重复建站,使公众信息网形成规模,提高社会效益。政府部门外网“融合”的前提是提高省政府网站的服务能力,把省政府网站建设成能够满足需要的公共信息发布平台。为此,需要在现有基础上,提升省政府网站的服务功能,如实现主机管理本地化,增加必要设备,扩宽带宽等,并将其作为二期工程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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