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系统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系统信息网络融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吉林省政府系统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系统信息网络融合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各市州、县(市)政府也要依据此意见提出的原则,由政府办公厅(室)牵头,切实抓好本地区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融合工作。
二00一年八月十日
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系统信息网络融合工作的意见
4月16日,洪虎省长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2001-2005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1)25号)上批示:“要加快我省各系统(各部门)独立建立的信息网‘融合’工作,自成体系,独立建网,是最大的浪费。要尽快拿出指导性的文件和规范化的方案,并建立相应组织措施加以推进。”王国发副省长批示吉林省政府系统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洪省长批示要求,抓紧提出‘融合’意见及尽快拿出指导性的文件和规范化的方案。”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上述批示精神,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两项工作:一是对省政府各部门的信息网络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二是约集省政府有关部门、部分市州政府办公厅(室)的领导同志、国办秘书局技术处负责同志、部分计算机网络方面的专家,召开了关于网络融合问题的研讨会。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又进行多次研究。大家一致认为,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对于解决全省政府系统网络建设中存在的条块分割、政出多门、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现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以现有的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的枢纽框架为基础,通过不断完善、充实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以下简称专网)、政府公众信息网(以下简称外网)公用网络平台,并在一定的安全保密机制和具体实施措施的保证下,实现省政府各部门间内网的互联互通,专网的共建共享,外网的充分利用,全面提升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整体应用效益,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为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集中力量抓好公用网络交换平台建设,任何部门不许再搞重复建设
统一的公用网络交换平台是信息网络融合的基础。我省政府系统公用网络交换平台的建设,要继续遵循“统一规划,协同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方针,充分发挥部门的积极性,利用现有资源,促进网络融合,提高应用水平,实现资源共享。几年来,在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规划指导和省政府办公厅的积极组织和推动下,经过各市州、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政府系统专网和外网的总体框架已经建成。专网建成了以省政府办公厅为核心和枢纽,以电信通信网络为基础通信环境,上联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各部委,横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向下覆盖省内市、县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的机关内部政务信息主干网,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间日常办公、公文传输、信息交换、查阅资料的公用电子信息网络交换平台。今年,根据国办发(2001)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政府系统信息网络建设与应用的实际情况和政府工作特点,还要将我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专网提升为宽带高速互联网络平台,并建成具有核心密级的信息交换通道,使政府部门的绝大多数办公业务都可以在这个公用网络交换平台上运行。外网的公用网络平台也已建成,3月29日,省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正式开通,成为省政府统一对外发布信息、获取信息的又一个新的窗口和渠道。下一步外网的公用网络平台将进行二期建设,提升整体功能。利用外网这个公用网络平台,省政府各部门可以以服务器托管、租用服务器空间、委托网页开发和维护等形式,达到建站和建库、对外发布信息的目的。目前,从我省政府系统信息网络建设的实际情况看,专网和外网两个主干网都已初具规模,因此,在主干网建设上,任何部门不许借任何名义搞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