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种畜禽管理收费标准的复函
(苏价农函[2001]140号、苏财综[2001]134号
2001年8月10日)
省农林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种畜禽管理收费标准的函》(苏农牧函[2001]26号)悉。根据《
种畜禽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4]第153号)和《
江苏省种畜禽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2000]第170号)等规定,现就种畜禽管理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1、种畜禽场资格审验费。种猪、种羊、种牛4.2元/头。种兔1.1元/只。种禽0.12元/羽。每场收费最高不超过1500元。
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工本费30元/套。《种畜禽合格证》工本费20元/本。
3、品种审定费。种猪、种羊、种牛3元/头。种兔0.3元/只。种禽0.3元/羽。审定数量按国家家畜禽遗传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布畜禽品种(配套系)审定标准(试行)通知》(畜资委[1998]04号)规定的种群数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