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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泾源龙潭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
泾源龙潭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宁价商发[2001]152号 二00一年八月二日)


泾源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提高上网电价的请示”(泾政发(2001)39号文)收悉。经研究,将泾源龙潭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核定为每千瓦时0.225元,从二00一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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