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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重灾区基础母畜保护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特重灾区基础母畜保护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1]21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有关旗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入春以来,我区大部分牧区遭受特大旱灾,牧草长势不好,现有牲畜膘情很差,草原畜牧业发展面临异常严峻的形势。特别是15个特重灾旗和相当一部分特重灾苏本嘎查草原畜牧业发展形势更为严峻。为进一步贯彻全区抗灾保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就特重灾区保护基础母畜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提高抗灾保畜成效
  要本着保基础、保发展和保效益的抗灾保畜指导思想,明确保护基础母畜、提高繁殖成活率和出栏率的目标。即使是特重灾区,也要千方百计保护基础母畜,稳定畜牧业的再生产能力;要力争做到牧业人口人均保留20只体质健康、营养状况较好的存栏基础母畜,不出现新的贫困户和无畜产。
  二、认真抓好改良配种工作,确保基础母畜全配满怀
  对确定保留的基础母畜,要组织和帮助牧民提早进行补饲,增强体质,把抗灾保畜和牲畜改良、提高效益结合起来,保证保留的基础母畜全配满怀,实现保―头(只)基础母畜、必增一头(只)仔畜的目标,以便增加收入,补偿抗灾保畜的投入。
  三、全力抓好秋季打贮草料的工作
  各特重灾区要认真组织牧民全力开展秋季打贮草工作,力争多打草多贮草。要及早组织人员深入牧户摸清饲草料需求情况,采取以畜换料、购买、赊购等多种方式,满足牧民饲草料需求。要实现过冬畜均贮草200公斤、贮料30公斤,确保牲畜安全过冬。
  四、认真实施牲畜北繁南育工程,全力抓好牲畜出栏工作
  要把牲畜出栏作为掌握抗灾保畜工作主动权的主要措施,力争早出栏,快出栏,多出栏。要采取集中育肥等方式开展舍饲育肥,加快出栏,增加牧民收益,解决抗灾投入缺乏的问题。要下大力气实施牲畜北繁南育工程,有计划地组织和促进牧区和农区结对子,定期发布牲畜交易信息,引导和帮助农民到受灾牧区购买牲畜。要鼓励和扶持个体商贩、企业和农牧民流通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运牲畜,加大牲畜出栏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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