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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开通县(市、区)物价部门“12358”投诉举报电话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开通县(市、区)物价部门
“12358”投诉举报电话的通知
(甘价检[2001]168号 2001年8月16日)


各地(州、市)物价处(局、委)、甘肃矿(厂、场)区物价局(委),各县(市、区)物价局(委):
  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开通全国统一价格举报电话号码的通知》(计办价检[2001]239号)精神,我省地、州、市物价部门已开通了“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为了扩大覆盖面,方便群众就近投诉,提高办案效率,经与省电信公司协商,研究决定在全省开通县(市、区)物价部门“12358”投诉举报电话(详见附件)。省电信公司已以甘电信发[2001]342号文通知各地、市、州分公司。为了做好开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州、市物价部门接此通知后,应尽快与当地电信部门联系,对本辖区内各县(市、区)物价部门开通“12358”的工作进行安排并加强协调、督导;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力争在9月25日前开通“12358”投诉举报电话,届时省局将进行抽查。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12358”投诉举报工作,建立健全举报电话的接听、登记、值班、呈报、移送、督办、存档、报告、反馈等制度。举报电话要有专人值守,接听电话要热情,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对举报案件的处理要做到迅速及时,处理结果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告知举报者。
  三、各地在开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向当地社会公布,并做好宣传工作,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报告。联系电话:(0931)8827574),联系人:贺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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