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经过努力,全省农民负担继续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经统计,2000年农民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总额为14.4亿元,比上年减少5714万元,下降3.8%;农民人均负担67.30元,比上年减少2.46元,下降3.5%;农民人均负担占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6%,比上年减少0.09个百分点。农民负担继续稳定在1997年预算水平之内。农民承担的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劳均13.3个,比上年减少1.7个,下降1.1%。农民承担的社会负担比上年减少299万元,下降29.7%。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省没有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地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检查中仍发现一些加重农民负担和偏离减负政策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工作不平衡。有的地方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各项减负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责任心不强,工作方法简单,没有把农民利益放在心上,不作细致的群众工作,致使农民到各级政府上访,有的地方还发生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甚至进京上访,影响了机关的正常办公,给农村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
二是地方和部门利益突出。有的地方不顾中央的三令五申,仍然继续执行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有的地方或部门违背规定的审批程序,自行出台收费项目;有的借服务之机,多收服务费;有的对生产资料价格层层加码,变相增加农民负担。报刊订阅数额大,负担重的问题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农村电网改造中的乱收费依然存在。有的地方进行电网改造,由于国家的补贴资金不到位或因其他原因形成资金不足的,就转嫁到农民身上,或让村里出钱,增加农民负担。有的地方资金已经够用,但还让村里出钱运杆、挖坑、安排伙食等。在电网改造已经结束的地方,农村电价没有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平均每度电在0.70元左右。
三是村级债务仍然很重。在省化解村级债务会议后,各地虽然做了不少工作,化解了部分债务,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除债务负担,农民的隐性负担依然很重。
省农业厅
省监察厅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