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
《关于开展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1]7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业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从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看,我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今年,我省开始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这是中央和省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各地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工作,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要按照有关政策和要求,继续实行农民负担一定三年不变政策,继续坚持实行农民负担三项管理制度,强化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保证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贯彻落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1年8月3日
关于开展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全面检查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于2000年12月中、下旬在全省开展了农民负担执法检查。这次检查的目的是: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若干政策的规定》和《
辽宁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情况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存在的问题。这次检查采取市、县、乡及省直有关部门自查、省重点抽查的办法进行。省里由省农业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物价局、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委组织部等单位组成6个检查组,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带队,于2000年12月下旬至2001年1月上旬对法库县、东港市、盘山县、抚顺市顺城区、本溪县、铁岭县、岫岩县、辽阳县、大连市金州区、盖州市、义县、绥中县、阜新市细河区、凌源市等14个县(市、区)、14个乡、28个村进行了抽查。在检查中,检查组听取了市、县、乡三级政府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汇报,查看了村级帐目,与村干部、村民进行了座谈,走访农户270多户,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进行了问卷调查。从了解的情况看,农民群众对各级政府减负工作是满意的。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