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地籍测绘技术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琼计价管[2001]844号 2001年8月6日)
海口市物价局:
报来《关于执行地籍测绘收费标准等问题的请示》(市价字[2001]65号)收悉,根据海口市土地勘测队的单位性质及向社会地籍测绘项目提供的技术服务的事实,结合目前海口市地籍测绘主要以零星、少量小宗地为主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地籍测绘技术服务收费按海南省物价局琼价费字[1993]150号文规定执行。
二、零星、少量小宗地测绘收费标准为:250㎡2以上的小宗地测绘收费不足500元的收500元;100㎡--250㎡的收400元;100㎡以下的收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