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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移动客户拨打信息台收取信息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移动客户拨打
信息台收取信息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1]163号 2001年8月23日)


黑龙江移动通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移动客户拨打信息台收费标准的请示》(黑龙江移动市场字[2001]264号)收悉。为了充分开发利用移动电话的服务功能资源,提供给客户更多的服务与方便,你公司拟推出移动客户拨打信息台的业务。鉴于此业务刚刚开展,同时考虑到你公司、信息台、移动客户三方的利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移动客户拨打信息台时,发生的费用为:通话费+信息费。信息费为0.80元/分钟,你公司可根据客户的使用情况在20%的幅度内自行上下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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