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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江西省临床检验中心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收费标准的通知

江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江西省临床检验中心
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收费标准的通知
(赣价费字[2001]79号 2001年8月15日)


江西省临床检验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司价格函(1998)134号文件精神,我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试行收费标准,经试行期实施执行顺利,其正式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化学部分:常规化学700元/年,酶碱平衡及血气550元/年,内分泌与特殊蛋白600元/年,肿瘤标记物550元/年,血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150元/年。
  二、微生物部分:560元/年。
  三、临床免疫部分:肝炎类560元/年,免疫类400元/年,病原体核酸PCR检测类700元/年,传染性指标类4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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