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江西省临床检验中心
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收费标准的通知
(赣价费字[2001]79号 2001年8月15日)
江西省临床检验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司价格函(1998)134号文件精神,我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试行收费标准,经试行期实施执行顺利,其正式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化学部分:常规化学700元/年,酶碱平衡及血气550元/年,内分泌与特殊蛋白600元/年,肿瘤标记物550元/年,血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150元/年。
二、微生物部分:560元/年。
三、临床免疫部分:肝炎类560元/年,免疫类400元/年,病原体核酸PCR检测类700元/年,传染性指标类450元/年。